- 索引号: 113701000041886295/2024-00228 组配分类: 工作进展
- 成文日期: 2024-10-25 发布日期: 2024-10-25
- 发布机构: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
- 标题: 关于定期报送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情况的通知
- 发文字号:
各区县(功能区)科技主管部门,各有关单位:
按照市地方金融管理局《关于定期报送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情况的通知》,结合全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(扩大)会议暨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调度会部署安排,为建立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双周会商研判机制,做好打击处置阶段各项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深入做好风险排查和宣传教育工作。各区县(功能区)科技主管部门,各有关单位要对照《济南市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》要求,将风险排查常态化,继续深入开展“扫楼清街”排查活动,确保对所属行业、领域,所有街道、社区、重点楼宇全面排查到位。要按照《济南市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分方案》《“金融为民进社区,防非宣传护权益”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实施方案》要求,持续开展宣传活动。
二、落实风险化解工作要求。各区县(功能区)科技主管部门,各有关单位要压实主体责任,认真组织实施风险化解工作,及时组织研判风险线索。要坚持边查边改,把整改、处置贯穿工作始终,提高防范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质量和效率。综合采取联合现场检查、警示约谈、责令整改、督促清退集资资金、发布风险提示、向公安移交风险线索等措施进行风险处置。
三、严格落实报告制度。各区县(功能区)科技主管部门,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防范和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工作,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、市政府工作安排上来,主动作为,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及风险处置工作,对于在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行为的要启动问责程序,严肃处理。
四、开展双周报告制度。按照市领导指示要求,为进一步促 进协调沟通、联合打击、协同处置等工作,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将每两周召开一次风险会商会议,组织重点行业部门、部分区县参加。请各区县(功能区)科技主管部门,各有关单位积极与本区县(功能区)财政、公安、街道乡镇等政府主管部门对接联系,及时发现科技领域可能存在非法集资风险的有关企业,于每月12日、28日前(如遇节假日向前顺延)将工作报告(附件1,word版及盖章扫描版)和台账(附件2,excel版及盖章扫描版)按时报市科技局,有无情况均需报告。报送邮箱:skjjzpc@jn.shandong.cn 。
联系人:杨坤宇 联系电话:51708803。
附件:1.风险排查工作情况报告(模版)
2.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风险情况统计表(模版)
济南市科技局
2024年10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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